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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丈夫什么都没留给我,我还能继承吗?——了解纽约州的配偶选择权

  • Legal Assistant
  • 15 hours ago
  • 2 min read


在处理亲人去世后的事务时,除了悲痛之外,现实问题也接踵而来。其中一个令人心碎又常见的情况是:

“如果配偶在遗嘱里完全没有提到我,我还可以继承吗?”

让我们用一个真实的案件来展开——


案例故事:被遗忘的配偶

王阿姨是李先生的第二任妻子,两人已经结婚十五年,感情一直很好。不幸的是,李先生因病去世,留下了一份遗嘱——

但令人震惊的是,这份遗嘱中,他将所有财产,包括银行存款、房产、投资账户、人寿保险和401(k)退休账户,全都留给了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。王阿姨的名字,在遗嘱中一个字都没有提到。

面对这样的遗嘱安排,王阿姨不仅悲痛,更充满了无助:

“难道我真的什么都得不到吗?”

法律解读:纽约州的配偶保护机制


好消息是,在纽约州,法律早已为这种情况设立了**“配偶选择权(Spousal Right of Election)”**的保护。

📌 简单来说:无论遗嘱如何安排,只要配偶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有效,遗嘱中未提及的一方,依然可以依法要求继承遗产的一部分。


配偶选择权的标准

根据纽约州法律,配偶有权选择继承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:

  • 遗产净总额的 三分之一,或

  • 五万美元($50,000)

📊 举个例子: 房产价值(夫妻共同持有部分):$600,000(李先生的一半即 $300,000) 个人银行存款:$200,000 投资账户:$100,000 401(k)账户余额:$300,000 人寿保险受益人指定为儿子(通常不计入遗产) 可计入遗产净总额部分为:$300,000(房产权益) + $200,000(银行存款) + $100,000(投资账户) = $600,000

根据配偶选择权,王阿姨可以依法主张**$600,000 × 1/3 = $200,000**。即便遗嘱完全没有提到她,她仍有权利要求这部分继承。


时间限制与注意事项

需要注意的是,配偶选择权的主张有严格的时间限制:

  • 必须在去世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

  • 最迟不得超过去世后两年

如果错过了这两个关键期限,配偶选择权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,无法再主张。


结语:法律在守护那份本该属于你的尊重

婚姻是一种法律认可的关系,它意味着不仅是情感的承诺,也是一份经济上的相互支持。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,法律也没有忘记那份应得的尊重和保障。

🌱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,记得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在困难时刻,为自己发声,是对过往关系最有力的尊重。

📬 想了解更多关于配偶选择权的细节?欢迎联系我们,我们愿意用专业经验,为你的未来护航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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