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丈夫什么都没留给我,我还能继承吗?——了解纽约州的配偶选择权
- Legal Assistant
- 15 hou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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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处理亲人去世后的事务时,除了悲痛之外,现实问题也接踵而来。其中一个令人心碎又常见的情况是:
“如果配偶在遗嘱里完全没有提到我,我还可以继承吗?”
让我们用一个真实的案件来展开——
案例故事:被遗忘的配偶
王阿姨是李先生的第二任妻子,两人已经结婚十五年,感情一直很好。不幸的是,李先生因病去世,留下了一份遗嘱——
但令人震惊的是,这份遗嘱中,他将所有财产,包括银行存款、房产、投资账户、人寿保险和401(k)退休账户,全都留给了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。王阿姨的名字,在遗嘱中一个字都没有提到。
面对这样的遗嘱安排,王阿姨不仅悲痛,更充满了无助:
“难道我真的什么都得不到吗?”
法律解读:纽约州的配偶保护机制
好消息是,在纽约州,法律早已为这种情况设立了**“配偶选择权(Spousal Right of Election)”**的保护。
📌 简单来说:无论遗嘱如何安排,只要配偶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有效,遗嘱中未提及的一方,依然可以依法要求继承遗产的一部分。
配偶选择权的标准
根据纽约州法律,配偶有权选择继承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:
遗产净总额的 三分之一,或
五万美元($50,000)
📊 举个例子: 房产价值(夫妻共同持有部分):$600,000(李先生的一半即 $300,000) 个人银行存款:$200,000 投资账户:$100,000 401(k)账户余额:$300,000 人寿保险受益人指定为儿子(通常不计入遗产) 可计入遗产净总额部分为:$300,000(房产权益) + $200,000(银行存款) + $100,000(投资账户) = $600,000
根据配偶选择权,王阿姨可以依法主张**$600,000 × 1/3 = $200,000**。即便遗嘱完全没有提到她,她仍有权利要求这部分继承。
时间限制与注意事项
需要注意的是,配偶选择权的主张有严格的时间限制:
必须在去世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
最迟不得超过去世后两年
如果错过了这两个关键期限,配偶选择权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,无法再主张。
结语:法律在守护那份本该属于你的尊重
婚姻是一种法律认可的关系,它意味着不仅是情感的承诺,也是一份经济上的相互支持。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,法律也没有忘记那份应得的尊重和保障。
🌱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,记得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在困难时刻,为自己发声,是对过往关系最有力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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